威武霸气的西城居委会大妈
西城居委会大妈威武霸气,地球人都得叹服。
需要办一件合法且合理的事情,需要居委会大妈开一个长期居住证明,要盖居委会的章。
大妈觉得给她的工作带来负担,原来一天上班时间可以休息8个小时,现在因为我,竟然只能休息7.5个小时了,很不高兴。
大妈说,我又不是你家邻居,怎么给你开证明。
那您给支个招啊,怎么才能开?
大妈就让我敲五户邻居家的门,让人家签字,还要按手印,来让街坊们证明居住,说白了就是百分百撇开自己的责任。
没办法,当天晚上,就硬着头皮去敲门了。有人同情给签字,有的连门都不给开。
签好了字后,第二题,就交给大妈看,就以为完事儿了。
大妈还是不给盖章,说要入户调查,看看我们是不是作假了。
过来两天,去找大妈。大妈说,我调查了,你这不行啊,五户邻居只有一户是业主,其他都是租户啊。
我就日了,我怎么知道人家是不是业主。
大妈不给开,说你去派出所开吧,他们开的更管用。
我去派出所问了,派出所说,居住证明就是居委会负责,他们的证明不管用。
没办法,还得找大妈!
大妈像训孙子般的唠唠叨叨半天。三个人磨了半天,好话说尽,大妈开始要我们的身份证复印件,手机号,还要写亲戚关系证明,还特别要在证明后加一句,“如有欺骗后果自负”。而后,大妈极不情愿的给开了个证明,打字的时间大概有二十分钟,大妈为了撇开自己的责任,每个字都推敲一分钟。
大妈明明知道我们要开的是长期居住证明,特意在开的证明里,两次提到“暂住”,你说可恨不。
公安分局让开的而是长期居住。他娘的先试试吧,万一能行呢。
就去西城分局问,人说,你这证明不行啊,怎么能有暂时二字呢。我们说了情况,分局说,我们可不是人家的上级单位,你还得去开。
没办法,去找大妈。大妈彻底怒了。
实在没办法,去街道办(居委会上级单位),如实交代情况,希望街道办给开一个。街道办说,这证明我不能开,还是得去找居委会。我说不行啊,大妈可能是外星人,我搞不定啊。我就赖着不走,好话说尽,人家街道办没法办公了,没办法了,就打了个电话给大妈。大妈依然是牛逼哄哄啊。因为给他打电话的就是个普通员工,不是领导啊。唠叨了一刻钟,大妈觉得还是给点面子吧。
没办法,想死的心都有了。去找大妈,一进门啥也不说,把超市的糖果放到桌上,我像个孙子般的开始给大妈道歉,我真的脸贴地了,证明的事儿一字不谈。
大妈还是训孙子,这回可能是觉得爽了,就开始给我打字,把暂时去掉了。
我继续扮演孙子的孙子,唠叨着请大妈把“长期”二字加上。(注:我房本只有不到四个月,不过分局并没有对长期居住证明的“长期”作解释,对四个月时间而已,这本就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字眼。)
大妈又不干了,觉得我蹬鼻子上脸了,说,这是原则问题。不能因为这个证明丢了饭碗。我去。
大妈是王八吃了秤砣铁了心了。
去西城虎坊桥分局问,行还是不行。可能我这周说话做事太会扮孙子了,分局的人一看是我,就说,没有长期就没有吧,这就行了。
那一刻,有一种菩提树下成佛的感觉。至此,该事告一段落。
PS:我的堂弟媳怀孕了,是北京的集体户口。按照北京市的政策,没有房屋,怀孕几个月后集体户口必须迁回原籍。买房子也不是几个月就能定下来的,因此就想把户口暂时落到我房屋里;这件事是绝对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还有,就是办这事要开的证明多了去了,居委会开的居住证明,是最闹心的一个。
我的感悟:1对一些人、事、政策彻底失望了;2有条件我会移民去美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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