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让“异地高考”得到落实
近日,异地高考方案又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外来打工人员,虽然并不具备流入地的城市户口,但是他们却为城市发展、经济繁荣作出了自己卓越贡献。而且,他们也都在逐步融入这个第二家乡,比如,在流入地生活了一定年限,或参加了社会保险等,已成为事实上的“当地人”。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让他们的子女享受平等的受教育权、考试参加权和公平的录取资格,像流入地的孩子一样,分享公平教育资源,是一种很正常的教育待遇,也应是社会公共福利的本然所在。

让我们感到遗憾的是,因为外来务工人员存在事实上的户籍区别,又加之他们话语权弱,没有平等的决策权和参与权,且有些外来务工人员的流动性强,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的受教育权,特别是像“异地高考”这样决定人生命运的考试,常被流入地政府拒之门外。又加上他们参加“异地高考”,会对流入地造成巨大的升学压力、录取压力,比如北京、上海等流入地的录取分数一直比全国高考的压力小、选择名校的概率大。这些特殊的群落还是受到了政策上的冷落。
社会的教育公平受到了严重忽略,外来的孩子,在教育上收到了歧视。此间,尽管有地市进行积极探索,因为参加“异地高考”的录取学校多是高职高专类学校,而本地最好的大学,却未能列入“异地高考”范畴,这个所谓的高考探索的实际意义,不是太大,还是具有一定的“歧视”味道。
说到底,要想让“异地高考”破冰,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和落实,仅仅依靠地方政府的努力是不够的,必须有国家层面的决策 和政策支持,从国家层面调动相关教育资源,出台宏观性教育政策,进行宏观统筹,敦促地方进行“微观落实”,让“异地高考”得到真正意义上的落实。依照教育部部长袁贵仁的要求和指导,最终方案的最后通牒(年底前)还有一个月,异地高考,就要被推向风口浪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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