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违规驾驶 不予作答”叫好!(读书笔记)
平湖一柱
“一车从甲地开往乙地,每小时行驶165千米,已经行驶了12小时,离乙地还有380千米。问:甲地到乙地共有多少千米?”小学4年级的“阿仔”给出的答案:此车超速并疲劳驾驶,违反交通法。(10月19日《广州日报》)

数学来源于生活,又要回归生活。在2011版的《小学数学新课程标准》中到处闪烁着生活的“字样”。在课程性质上《标准》指出:“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课程是培养公民素质的基础课程,具有基础性、普及性和发展性……义务教育的数学课程能为学生未来生活、工作和学习奠定重要的基础。”在课程理念上,《标准》指出:“课程内容要反映社会的需要、数学的特点,要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在课程目标上,《标准》指出:“通过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学习,学生能获得适应社会生活和进一步发展所必需的数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基本活动经验。”
因此,我们的小学数学教学要从生活实际出发,设计问题,而不能违背生活常识,为数学而数学地让学生只为数而忙。
“一车从甲地开往乙地,每小时行驶165千米,已经行驶了12小时,离乙地还有380千米。问:甲地到乙地共有多少千米?”广州某小学四年级的这道数学题目显然有违生活常识,不仅有违常识,而且涉嫌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第六十二条第七款规定:驾驶员“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则属于疲劳驾驶。因此,我们小阿仔同学的答案:“此车超速并疲劳驾驶,违反交通法。 ”完全正确。
因为,在我们真实的生活场景中,不允许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如果真得发生了,那首先要对违规违法者进行制裁。当然我们有些人会认为这是题目,不是生活,你只要把数算出来就可以了,别管他合不合情,违不违法。这种想法导致的结果,就是让学习和生活脱节,学生在学校学到的东西与生活风马牛不相及,因此,走向社会后,一切从头开始,另一种情况就是,孩子常期受到这样的“不合情理”的教育,就会把“不合情”的东西习以为常,走上社会后也“照常”行事……
当然,对这样的答案如何评分?如果按数学的标准,这题显然不能得分!但如果按现实的标准,这道题应是地地道道的满分!我想,对这道题目的评判是应试教育和素质教育的试金石!
当然,站在出题者的角度来讲,是不希望看到小阿仔同学的答案的。如果不是像某地理老师出的题“学好地理,是为了更好地____? A、当大官 B、赚大钱 C、让父母高兴 D、生活。”(7月14日《人民网》 )故意出题来考察学生的“生活实践”能力的话,那我们在出题时就要动动脑,要让题目生活中来,别从头脑中来!
小阿仔同学的回答,也显现出我们数质教育的成效,我们的孩子不再是前些年把“一只船上有30头羊,40头牛,问船长年龄几何?”做出上百个答案的答题虫了!我们的孩子会动脑了,能思考了!不仅是这样的题目 ,就连教科书也敢于挑战了,他们发现了屈原、祖冲之的衣襟穿反、孙膑“穿越”坐轮椅,圆锥体的高少了三分之一等等诸多的错误……当然,教科书上不应有错误,编者当自咎,可是,过去我们的学生为什么没有发现,其原因就是我们的教育把孩子教育成了学习的机器,只让孩子接受,而不让孩子思考,让孩子盲目崇拜权威(教科书),更不给孩子一点思考的时间!
小阿仔同学“违规驾驶”不予作答,给我们的素质教育吹来一股凉爽的风!
本文源于教育人博客(blog.edu.cn),收藏在物理博客读书笔记标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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