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将有偿家教与教师考核挂钩
市教育局日前下发了《蚌埠市教育局加强师德建设禁止有偿家教工作意见》的通知,强调禁止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并明确了学校是主要责任部门,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近年来,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损害了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社会声誉,不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是教师职业修养的基本要求。为此,市教育局要求禁止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将禁止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作为教师日常管理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新教师聘用的重要条件。在具体措施上,各校可以结合实际制定禁止有偿家教具体措施,依法研究并制定禁止有偿家教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可通过“致家长一封公开信”等形式,向社会宣传相关政策规定,争取社会共同监督。同时,各校要明确禁止有偿家教的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及工作责任,对有偿家教的投诉,由被投诉教师所在学校负责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重点查处强制、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的行为、租房大规模办班行为、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课的行为、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补习的行为。对进行有偿家教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影响恶劣的教师,要将其表现与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挂钩,不得参加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评选,并视情节和影响由学校做出相应的处理。通知要求,各校要设立举报电话或校长热线电话,在网络上开设校长信箱或投诉平台,指定专门部门受理有偿家教的投诉。同时,市教育局也设立网络投诉平台和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蚌埠新闻网—记者 陈春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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