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教育局召开市区中小学“违规办班、有偿家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
10月25日下午,金华市教育局召开市区中小学“违规办班、有偿家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这标志着市区新一轮“有偿家教”整治风暴正式启动。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整治绝不走过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集中整治5类违规行为
在市区中小学“违规办班、有偿家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上,市教育局公布了专项整治期间的5项纪律: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中小学教师不得利用寒暑假、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中小学生进行补课;2.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也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及个人推荐生源;3.禁止教师违规有偿家教(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的子女,在报经学校审核、登记、公示,并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除外);4.未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在职公办教师不得到校外培训机构及其他组织从事兼职、兼课、作业辅导等教育教学活动;5.禁止民办培训机构与公办学校或中小学教师联合招收学生,禁止民办培训机构到学校内进行招生宣传。
将设“曝光台”公开查处案件
事实上,“违规办班、有偿家教”现象由来已久,教育部门此前也开展过相关整治行动,但效果并不理想。如何保证这一次的整治行动不走过场,取得成效?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学校有违规行为的,经市、区教育局调查核实后,予以通报批评,确定校长年度工作考核不合格,取消校级班子成员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教师个人有违规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取消教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职称降一档聘用;违规者如系名师、名校长或名师、名校长培养人选的,予以取消荣誉。民办培训机构有违规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同一学校如查实继续有违规行为的,校长免职处理;确定校级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不合格。同一教师个人如查实继续有违规行为的,确定当年师德考核不合格,调离本校。民办培训机构有继续违规行为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对于查处的“违规办班、有偿家教”案件,将在本报及金华教育网设置“曝光台”,公开点名曝光违规者。
“‘违规办班、有偿家教’行为严重破坏了教育系统的行业形象,损害了人民群众对教育、对教师的信任,必须坚决查处。这次专项整治不搞‘一阵风’,不允许出现反复、反弹、回潮等现象,不达目的誓不收兵。”市教育局局长徐志坚态度坚决地说。
市民发现有偿家教可举报
据了解,目前市教育局已开设了市区中小学“违规办班、有偿家教”专项整治行动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举报和监督。市教育局举报受理电话:82469762(基教处)、82469763(督导处)、82469750(监察室)。家长如发现教师有“违规办班、有偿家教”行为,可及时拨打上述电话举报。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重点查处顶风违纪、铤而走险的典型案件,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纪行为,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取得阶段性成果,逐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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