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不是钱,收费可商量—闲议“牛小”的赞助支票
作者平湖一柱
北京的一所牛小,收取择校生的10万元赞助费,不仅被要求签一份赞助协议,以证明这笔钱是自愿赞助给学校的,而且还不收现金,被要求通过对公支票支付……9月18日《人民网》
教育部官员:禁止择校乱收费是纪律性要求,没商量……8月30日《人民网》
8月30日,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巡视员杜柯伟一行做客人民网时表示:“从治理择校乱收费角度来讲,时间表就是当前,要令行禁止,不能有一刻的回旋余地,是纪律性要求,是高压线,是红线,违反这一要求就是违纪,要坚决查处。”
可是,时下,北京的不少牛小,听到令不仅没有禁止,反而更加猖狂。不仅收,而且是10万10万地收。之所以如此地大胆,人家是有办法的,择校费吗,我们就不收了,人家“白”给钱咱总不能不要吗?学校不造钱,是纯消费单位,所以各级都鼓励向学校进行捐助,人家捐的钱我们总可以要吧?人家不自愿,怎么办?让他签个协议啊!笔者孤陋寡闻,没听说过捐钱还要被捐单位强迫捐款人签自愿捐助协议的。当然,这个协议你得签啊,因为你是不自愿啊!所以你必须签一个自愿协议!其实说不自愿也不恰当,只要让孩子上学,我们的家长拿多少钱都行!
学校不仅和家长签了“自愿赞助协议”,还要一一招就是不收“费”,你不是不让收费吗?我们不收就是了,我们只收支票,支票不是钱吗?择校费都是家长个人交得嘛,支票都是公司开得嘛,公司赞助不是为了学生上学嘛……呜呼!为了钱,我们学校真是煞费了苦心!
不过不论是钱是款,是费还是票!不论是你和家长签协议,还是收取对公支票,其“择校费”的本质是改不了的,收了就是违规了!违规了就应受到处理!“不能有一刻的回旋余地,是纪律性要求,是高压线,是红线,违反这一要求就是违纪,要坚决查处。”
人们期待着!
当然,对待此类问题,查处违规者只是权宜之计,最根本的是还要想尽千方百计,尽快实现城乡之间教育公平,学校均衡发展,让所有的学校都牛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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