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孩子何时上学不再难?
作者鲁安新华
临近开学,大批和在城市打工的父母团聚的“小候鸟”,纷纷踏上回家旅途。最近几天,记者在火车站、长途客运站采访发现,探亲儿童返乡高峰集中爆发。候车室里,随处可见年迈的爷爷奶奶带着孙子孙女,很多在外打工的父母甚至没有时间到车站跟孩子说声再见。一年一度夏季的聚散离合,孩子们的心情如同过山车一般起伏。“小候鸟”纷纷对父母表示“真的不想离开”。(8月27《新华日报》)
“小候鸟”们不想离开父母,又有什么办法呢?9月1日是正式开学日,然而跟随父母进城的孩子,却因为没有户口无法入学;进入农民工子女学校,却不知某天学校就会被夷为平地。到了上学的年纪,他们艳羡着别的小朋友可以背着书包走进课堂,而自己却只能在工地、厂房、农田中无奈的玩耍。明天,不知道他们的学校在哪里? 农民工孩子的城市上学难,是个存在多年的老问题。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复杂,但归根结底是人所共知的户籍问题。因为农民工孩子没有城市户口,所以难以进入公办学校读书,享受与城里孩子同等的优质教育资源,只能进教学软硬件都差的打工子弟学校读书。
于是,各地打工子弟学校如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然而,这些打工子弟学校却没能“茁壮成长”。城市似乎很不喜欢这些打工子弟学校,许多学校就像“打游击”,常常挪地方不说,还因为办学条件无法达到城市设置的办学条件,被关停,受影响最大的自然是孩子。由于许多农民工没法达到城市设定的“外地人孩子入读当地学校”的条件,只能含泪将孩子送回老家。于是,留守儿童的人数越来越庞大。
如今,一群又一群长期在土地上劳作的人们渐渐地离开土地,涌入喧嚣繁华的都市中,成为城市的新成员,这种变化带来的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越来越为全社会所关注。这是一件让人无法释怀的事情,城市发展离不开农民工,可发展成果又不让农民工同享。农民工孩子没法上城市公办学校,只能上打工学校,可城市却以各种“正当”理由将其关停。其中的关键原因,只是一纸户口。同为公民,仅因户口不同,农民工孩子读书如同“打游击”,甚至整日提心吊胆,生怕哪天学校关了没学上,这不是赤裸裸的身份歧视,又是什么?苦、累、歧视,这些农民工自己都可以忍受,但孩子要接受教育,这是法律规定的家长义务,也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几乎每年临近开学,都有关于“农民工孩子上学难”的新闻,与此相伴的是,农民工和孩子无奈的眼泪,让人充满无奈,倍感悲凉。一方面是家庭的生计,使孩子的父母不得不走出农村到城市务工;另一方面,中国长期的城乡二元制以及社会对“农民工”不公平的待遇,使广大农民没有办法及能力带着孩子一起走进城市。在一轮又一轮的取缔、转学的喧闹中,城市打工子弟如羊群般被放逐于城市的边缘地带,在体会知识的乐趣之前,他们已过早地品尝到了人生的冷暖。接受教育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阶段是一种公共而且是公益的资源。教育是外来人口融入城市的最好渠道,今天农民工孩子的教育问题不解决,很有可能拖成明日的社会问题。彻底解决农民工孩子的城市上学问题,政府须切实履责,可政府尽到解决农民工孩子上学的责任了吗?开学了,农民工何时不再将“小候鸟”含泪送回家?
农民工孩子何时上学不再难?我们期盼,在追求教育均衡发展的大环境下,农村孩子能够与城里孩子同堂就读,享受同等待遇,超越家庭背景、成长环境区隔,在蓝天下共同快乐成长!
解决好农民工子女的上学问题,不仅是教育问题。而且是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的迫切需要。中国是个发展中大国,人口主体是农民。农村不发展,中国不可能有大的可持续发展。现在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已经上亿,他们的流动是不可阻挡的。在现阶段。应改“户籍制”为“居住地制度”。国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和要求,彻底打破城乡分割的义务教育体制。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基本问题。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强调指出:“要重视解决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民工子女教育作为全民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抓。
早在2001年,中央就提出农民工子女就读应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但这项政策远未真正落实,公办学校入学“门槛”依然很高,政府部门设置的一些政策有待商榷。比如,各地普遍将户籍作为一条“硬杠子”。我国现行户籍制度是城乡二元结构的产物,这正是各地在努力创造条件加以改革的制度缺陷,诚若此,怎能把“缺陷”作为政策依据呢?又如,规定民工子女的父母“必须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农民工收入有限,在城里购房不现实,保障房享受不到,“住所固定”对他们往往就是非分之想,一些民工子女因开不出一纸住所证明而被拒于校门之外。再如,“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决非孩子的错,再说犯错的大人已经受到处罚,怎能因此再“株连”孩子呢?要是流入地和流出地都来个“一票否决”,那些“超生儿”岂不都要成为“睁眼瞎”?
农民工己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不能既需要农民工,又把他们当成累赘。目前,因不能在城市就读成为留守儿童的有5800万人,已造成一系列社会问题,许多留守儿童生活上缺人照应、行为上缺人管教、学习上缺人辅导,心理问题突出,表现出自卑、内向、敏感、孤独、脆弱、冲动易怒,甚至逃学、抽烟、酗酒、打架、偷盗、抢劫,触犯法律。
触目惊心的现象警示我们:千万不能一方面关注留守儿童,另一方面却在促使留守儿童队伍不断壮大;一方面在千方百计教育青少年,另一方面却在迫使孩子放弃读书,加大社会管理难度;一方面在解决“用工荒”,另一方面却又将农民工拒之门外;一方面在建设和谐社会,另一方面却又在制造新的不和谐……因此,应该将农民工子女就地入学制度化。
如何进一步解决好农民工随迁子女的上学问题呢?
一是强化流入地政府保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广大农民工为流入地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流入地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到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充分挖掘城区公办学校资源,降低入学门槛,简化入学手续,不得随意设置入学条件限制。
二是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的“身份”问题,逐步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使民工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申请廉租房、保障房的待遇,使其子女在入学方面享受“同城待遇”。
三是建立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农民工子女就地入学所需经费纳入地方财政保障范畴,对接收农民工子女人数较多的学校给予补助。制定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标准,做到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并采取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就学。
四要大力提倡社会办学力量。农民工子女完全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在短期内解决是不可能的,这就要充分发挥民办学校的作用。各地政府部门要在办学场地、办学经费、师资配备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加强督导,规范行为,促进其办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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