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出新规:要求教师抵制有偿家教(德州晚报)
德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出新规:要求教师抵制有偿家教(德州晚报)
2011年09月29日 本文来源于德州晚报
晚报讯(记者 王瑞 通讯员 袁方伟)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切实提高广大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德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制定了《德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暂行规定》,紧抓师德建设。
《规定》就教师的言谈举止及工作纪律等做了详尽规定并制定了相应的奖惩措施,有效杜绝了个别教师的违规违纪行为。如任课教师在日常教学活动中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准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不准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学校、教师不准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另外,教师应做到人人参与家访,生生都要访到,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客观地向家长反馈学生在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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